2013年,市文广新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青岛的战略部署,全面启动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三大跨越工程”,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市民享受更多文化福利
经过3年创建,青岛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山东省唯一获此称号的城市,标志着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1.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完成“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文化项目年度建设目标,新开工建设面积16.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1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7亿元。确定了新的市文化中心选址和建设布局,完成了市图书馆和市博物馆改扩建项目方案评审。各区市文化中心均已开工建设,其中胶州市、崂山区文化中心已投入使用。
2.文化惠民工程更加深入。全市51处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本年度提供书刊借阅235万册次,培训市民12.1万人次,举办各类展览320多个,累计服务市民650多万人次。放映农村公益电影7.03万场,放映城市社区公益电影4742场。对全市1000个农家书屋进行数字化升级,建成了以“辽宁舰”特色书屋为代表的20家特色书屋,编辑出版4种适用图书共8.8万册,全部配送给农家书屋和农民家庭。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免缴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收视维护费的优惠措施。邀请老年人、残疾人和低保家庭等1000余人免费观看十艺节演出。
3.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节、“欢乐青岛广场周周演”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传统文化活动,全年共计10000多项。开展“青岛夜色美街头文化艺术秀”活动,在8—10月份的周末晚间从栈桥至奥帆中心沿海一线,集中开展街头文化艺术表演,吸引中外游客20万人次,丰富了岛城晚间文化生活。青岛交响乐团精心推出3大版块36场演出,举办了青岛音乐节和青岛国际音乐大师班。把往年的“全民读书月”升级为“全民读书季”,举办“书香青岛”、“书香新农村”优秀图书惠民展等100余项活动,,参与市民超过100万人次,营造了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
4.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实施群众文化活动预告制度,定期在青岛日报、青岛文化网等媒体发布文化活动信息,方便市民参与。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广“文化超市经验”,使更多市民通过“市民点单、政府配送”的方式满足文化需求。市图书馆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使读者可以在馆外上网访问馆内各类数据资源。市博物馆积极组织不同类型的精品展览22个,接待观众52万余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2.5%。市美术馆全年举办学术邀请展、本土艺术展等系列展览41个,其中首次引进的《千里之行——全国重点美术院校2012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突出了公共教育职能,为岛城近6000名学生搭建观摩学习、开拓视野的平台。
(二)首获舞台表演艺术政府最高奖,城市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1.文艺精品创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今年是实施文化发展“三大跨越工程”的第一年,我市以备战十艺节为契机,认真制定文艺精品创作规划,精心筛选创作题材,加大投入扶持力度,打造了舞剧《东厢记》、《红高粱》,话剧《那年夏天爱上这片海》、儿童剧《向前向前》,京剧《齐王田横》等5台剧目和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美术作品参加十艺节奖项评比。十艺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艺术盛会,期间进行了文华奖、群星奖和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等奖项的评比遴选,是对近年来全国文艺精品创作成果的大检阅。在十艺节各奖项的评比中,我市作品共获得40多个奖项。其中,舞剧《红高粱》获得我国舞台表演艺术最高政府奖—“文华大奖”,全国仅有14部作品获此殊荣,这是我市自“文华奖”设立以来首次获得该奖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儿童剧《向前,向前》获文华优秀剧目奖,文华单项奖获奖数名列全国城市首位。广场舞《豪情鞭鼓俏秧歌》、舞蹈《田野的嫚儿》,小品《将心比心》、《新房之夜》等4件作品荣获“群星奖”,获奖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24件作品入选十艺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占全部入选作品的5%。另外,电视剧《厂花》获最高政府奖“飞天奖”二等奖,吕剧《断桥惊梦》、交响乐《胶东韵》等2部作品获得 “泰山文艺奖”一等奖。
2.圆满完成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承办任务。根据十艺节总体方案部署,我市承担了赛事承办、场馆保障、服务保障等任务。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制定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了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展开。承办了文华奖参评剧目展演、十艺节闭幕式等演出活动50多场次,观众达10万人次,使广大市民在家门口欣赏到全国最高水平的舞台艺术演出。接待评委嘉宾和演职人员7123人,7个演出场馆全部安全平稳运行,3个场馆被十艺节组委会评为优秀场馆。
3.文化名家聚集效应初步显现。启动打造暑期文化名家聚集高地计划,吸引10余位各艺术领域的文化名家聚集我市。书法家欧阳中石领衔创办的“首青弘文书苑”落户青岛,著名作家莫言应邀来青指导舞剧《红高粱》创作。这些名家为我市文化发展带来了宝贵建议,扩大了我市的文化影响力。
4.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蓬勃开展。引进法国卢瓦尔国家交响乐团《经典音乐之声》和世界经典音乐剧《妈妈咪呀》等演出交流项目共81项,完成参加国际博物馆协会大会、赴台湾开展妈祖文化联谊活动等13项赴国(境)外文化交流任务。承办第九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这是我市首次举办版权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三)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升级版,城市文化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1.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扶持与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政策文件,通过认定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和优秀新业态企业等方式进行扶持奖励。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增至1.48亿元,文化企业将得到更多支持。申请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项共计3610万元。制定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文化创意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发布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招商融资手册,鼓励各类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2.“千万平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已累计施工305.2万平方米(其中新增201.9万平方米),竣工104.3万平方米,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80.2%、121%,其中8家园区已开始运营,集聚企业1712家,预计年创造生产总值60亿元。培育了创意100产业园等一批重点产业园区。
3.大项目带动战略成效显著。引进万达青岛东方影都、中国数字化舞美科技应用产业基地等一批高端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青岛市与中国出版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吸引中国出版集团“译云工程”和荣宝斋项目落户青岛。目前,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大项目183个,总投资额3536.8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6个。
4.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荣获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基于快速创意和虚实互动的数字舞台集成系统研发与应用”等3个项目入选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青岛星球印刷有限公司等8家印刷企业获得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环保部组织的绿色印刷认证,提升了我市印刷业科技水平。市数字出版基地已建成数字出版终端推送、内容、孵化、数字新媒体、软件研发等五大园区,成功创建青岛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5.搭建文化经贸交流平台。举办中国创新设计文化展暨2013中国(青岛)工艺美术博览会、2013中国青岛国际包装印刷技术博览会,吸引2700余家企业参会,达成交易额4.4亿元。组团参加十艺节演交会,达成签约额3.7亿元。参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成功引进世嘉(青岛)娱乐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吸引外资4700万美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城市文脉得到更好延续
1.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板桥镇遗址等8处文物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国保单位由10处增至18处,新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创历史新高。32处文物被列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请中央财政文保资金6465万元,比2012年翻一番。
2.考古工作成果丰硕。胶州湾海域水下考古工作成果首次入选国家文物局主编的《中国重要考古发现》。对大珠山旧石器遗址进行首次科学发掘,将青岛人文历史推进到1万年以前。
3.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共调查登记备选文物33大类、24120余件套,发现清同治版《二十四史》等遗珍,为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提供了经验。全面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对2200余家国有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已登记可移动文物15000余件。
4.名人故居保护和“博物馆城”建设取得新进展。编制完成《青岛市名人故(旧)居保护利用规划》,推动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开展。青岛纺织博物馆等7家博物馆(其中民办4家)获省文物局批复成立,填补了我市博物馆多项空白。
5.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市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工程,评选公布了青岛市第二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模范传承人和非遗保护特色村(社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达到35人。组织拍摄纪录片《非遗中国》之青岛系列两部,已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及各大视频网站播出。崂山道教文化生态保护区被命名为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梁金华入选省非遗保护十大模范传承人,胶州市小屯村入选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特色村(社区)。
(五)转变职能、贴近群众,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1.构建促进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政策文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初步构建起促进我市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
2.更加注重贴近基层群众。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接地气、连民心”活动,深入企业、园区、社区等基层单位调研70余次,收集问题110余个,形成调研报告13篇。高度重视“民风在线”、网络问政、行风热线等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全年受理市民诉求事项422件,全部及时办结。对2012年“三民活动”的市民意见275条,全部按期办复,整理出18条重点建议和意见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3.推进“规范审批”、“阳光审批”。全年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54项,办结率100%,非常满意率100%。对270家新办或变更的文化娱乐场所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市级文化设施和场所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局属文化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签署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承诺责任书。健全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青岛市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单位开展消防、预防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当前,制约我市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还不足,文化产业的大项目还不够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还不平衡,文艺精品创作的可持续性还不够强,文化人才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明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不断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目标,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为重点,继续推进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三大跨越工程,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成果,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升级发展,抓好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做好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为青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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