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办实事全面落实
2013年,市民政局牵头承办了2件3项市办实事。
第一项实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增长12.5%;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420元,增长14%;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失独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同步进行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
第二项实事: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2013年,我市首次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为农村低保家庭每户每年发放400元,12月份已随低保金一起发放。
第三项实事: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儿童福利院、市优抚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及市老年公寓改造工程,总投资62605万元,建筑面积123745平方米,共设计床位2310张。目前,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收住人员已分流安置,拆除与审批工作同时推进。市老年公寓改造工程开始施工,一切按计划顺利推进。
(二)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在全市建立了大救助机制,整合了救助资源,实现了信息共享,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等现象,使社会救助更加科学、公正和及时。先后四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使困难家庭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医疗救助实现了在医院窗口“一站式”结算,群众住院报销费用不需再来回奔波,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出台了《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扩大了救助范围,把新市民纳入到临时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4000元提高到10000元。截止到2013年12月15日,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6万户、14.6万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13亿元;为3.3万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5365万元;为1225名符合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特殊救助金1902万元;为1.4万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248万元。
(三)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出台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点、养老互助点等养老场所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管理秩序,提高了管理水平。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市共评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养老机构分别为2家、7家、9家、5家,使群众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时有了明确的参照标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全市60家福利机构落实了民用电价,每年为福利机构节省电费300多万元,降低了运营成本。全年新增养老床位5800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张。市级全年共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助1100万。市、区(市)两级政府出资4400多万元,为5877名“三无”、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家政、清洁、陪诊、送餐、精神慰藉、简单康复训练等服务。
(四)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制定了《关于深化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社区准入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社区的自治功能。制定了《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大幅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指导区市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并推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全国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实验区。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全市新开工社区服务中心164处,面积33.835万平方米,竣工154处,竣工面积32.860万平方米。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4个区市、49个街道、137个社区达到申报标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现了城市社区非经营部分用水、热、燃气享受民用价格,降低了社区的运营成本。推进“12349”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20处便民服务网店,可为群众提供购买车票、缴纳费用等便民服务。
(五)社会组织管理扎实有效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简化了社会组织登记程序。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编制社会组织承接职能和提供服务目录,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更好地的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重点对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给予扶持,利用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对30个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进行资助。开展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3个区市申报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加大对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联合财政部门对305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撤销违反有关规定的社会组织71家,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六)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建立了全市流浪乞讨人员24小时救助联动网络体系。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及区划调整后的道路命名工作。继续实施居民基本丧葬费免费政策,截止到2013年12月15日,共免费火化遗体52767具,为丧属节省经费5936万元。举办两次“海葬”活动,1099具骨灰撒海,其中为青岛籍905具撒海骨灰免费45.25万元。联合物价部门发布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服务收费标准,2013年10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这是我市首次出台公墓管理费有关政策,在全省也是首家。举办了结婚登记颁证比赛,参加全国、全省婚姻登记颁证大赛,均获得一等奖。
(七)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提标幅度达15%左右。出台了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公共汽(电)车、每年一次免费查体、收看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减免、购买保障性住房优惠加分、参观市内旅游景点门票半价优惠、发放冬季取暖补助、轮流休养七项优惠政策。修订完善了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供养实施细则,供养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任务按计划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2013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593人,其中转业士官230人,需要政府安排工作的共859人,为全市273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937.5万元,全年接收224名军队离退休干部。
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城检查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了航母服务及重大任务保障,大力推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园建设及“两迁一建”工作。
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认真设计了“自选动作”,让党员干部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请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组织现场见学等方法,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上级点问题、自己找问题、群众提问题、网上征问题,共征求意见建议1072条。三是突出民政特色开展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进社区、进养老院、进民政服务对象家中的“三进”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帮助解决问题273件。四是坚持立说立行抓好整改。对征求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限定整改时限,每半个月调度一次,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基层反映的养老机构不能落实水电气民用价格问题,通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得以解决;针对深入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够的问题,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针对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人员不足、年龄老化、服务手段滞后、待遇偏低等问题,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社会救助存在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建立青岛市大救助机制的意见》,推动社会救助更加科学、公正、透明。五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找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地提意见,明确整改方向,确保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2012年度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及纳入决策情况
2012年“三民”活动,我局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446条。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的建议(149条);二是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方面的建议(137条);三是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方面的建议(79条);四是关于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方面的建议(42条)。此外,关于优抚、退役士兵安置、双拥、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建议39条。我局已全部按期办复,部分市民代表意见建议已纳入决策。
采纳了市民代表提出的政府部门要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的建议。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困难家庭的老人由政府出资上门提供服务,对低保家庭子女上学困难的提供助学金,为低保家庭冬季发放取暖补助,春节发放过节补助,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
采纳了市民代表提出的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步伐,全年新增床位5800张,有效地缓解了养老床位紧张的问题。采取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服务,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养老需求。加强对养老场所的规范化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拓展服务内容,更新服务手段,有效地提高了老人的满意度。
采纳了市民代表提出的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2013年,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区工作者的报酬整体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使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大幅提高。
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主管、所有副职“一岗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体系,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步筹划部署,每季度在机关及局属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用制度管人管事,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生产实行无缝隙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机关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养老机构负责人共220人集中进行了消防、安全生产等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了安全技能。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分别于2013年7-9月份和11月份对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军休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3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基础工作还需要加强,干部队伍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加广泛地听取群众的诉求,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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