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业务时 “省事儿”,去年6月到9月间,在岛城做装饰工程的江苏丰县人侯某先后买卖、伪造了四枚公章,其中两枚是国家机关的公章。 5月15日晚,李沧警方南渠派出所民警将其查获,当场缴获了伪造的公章。
5月15日晚10时许,李沧公安分局南渠派出所副所长刘作春带领民警正在九水西路堵控夜查。一辆银灰色轿车随着民警的导调进入查控区域。车内的中年男子见到警察,扶在方向盘上的手一抖,眼神一阵惊慌闪烁,但迅即又装作若无其事。这些微小的举动没有瞒过民警的眼睛。刘作春示意其他两名战友分别靠近,然后一边询问一边检查,中年男子的眼睛一眨不眨紧紧看着民警的动作,但手中牢牢地抓着自己的皮包不放,民警一边仔细检查,一边不经意地对其说道,“请你把手中的皮包打开,接受检查! ”男子很不情愿地拉开拉锁,民警接过一看,里边整整齐齐摆放着四枚红色印章。此时这名男子的脸色也是一阵煞白,面对民警的询问,支支吾吾不知所云,随即该男子被带到李村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派出所,45岁的江苏丰县人侯某,对买卖、伪造国家机关公章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供述,侯某在1995年就离开老家县城来到青岛从事装饰材料工作,2012年开始,侯某在制作加工木门等装饰材料的同时,开始承揽装饰工程。“现在工程方很精明,在承包时不能一个公司承包,必须要三个以上才可以,因此我在去年6月就伪造了两枚两个公司的业务章,所有的报价也是我自己制作,这样我就可以顺利承包了。”去年9月,为了给自己的产品披上合格合法的外衣,侯某又伪造了两枚国家机关的公章,公司承揽工程更加顺风顺水了。依靠伪造的公章,侯某工程承包顺利,施工过程中再也没阻力。“没想到几个公章这么管用,想到大把的钞票流进腰包,我晚上睡觉都能笑出来。”就在侯某洋洋得意的时候,没想到没过多久就落入法网。
目前,侯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赵杰 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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