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区、宝丰、汝州三地召开宣判会,依法对宝丰县2011年“4·19”灭门惨案制造者张国营验明正身,执行注射死刑。
据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罪犯张国营与被害人张某均系宝丰县赵庄乡农民。2011年4月19日2时许,张国营经预谋后携带水果刀从张某邻居家屋顶爬至张某家屋顶,然后沿楼梯下至张某家院内,撬开房门入室行窃。他翻找钱物未果后欲进入卧室搜寻,因恐罪行败露,遂产生将张某全家杀死后劫财之念。
张国营先在客厅内抽烟、饮酒,然后进入卧室,用张某家的摩托车减震器、菜刀击打、砍击熟睡中的张某及妻子孙某和他们仅11个月大的女儿张某某。张某、孙某均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张某某因颈总动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张国营从张某家劫得现金300余元及衬衣、帝豪牌香烟等物,随后逃离现场。
罪犯张国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张国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蔡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