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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个多月,陈女士仍能清晰地记起那根双汇火腿肠里的东西。 那是一团黑色棉絮状的不明物质,被紧紧裹在肠肉中间。一个多月前,当陈女士剥开这根火腿肠的肠衣时,就裸露了出来。切开后,深深裹在肠肉中间的黑色棉絮状物质仍无法看到尽头。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恶心。”陈女士说。 2012年12月7日,北京消费者陈女士在朝阳区双柳北街“多美利家便利店”购买了3根双汇集团生产的38g双汇王中王火腿肠,食用时在其中一根里发现了这些黑色棉絮状物质。 河南漯河双汇集团北京经销商黄经理说,其所售双汇产品直接由厂家供货,再由新发地双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双汇肉食批发”,经通双里市场的“政通副食配送中心”配送到陈女士购买火腿肠的双桥朝阳旺角“多美利家便利店”。 “我们将把此事反馈到生产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落实,给消费者一个合情合理合规的补偿。”2012年12月17日,双汇集团总部。在仔细查看过问题火腿肠实物之后,双汇集团市场服务中心周主任表示,火腿肠中出现这样的异物是不应该的,并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这是一起偶然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吗?陈女士所购双汇王中王火腿肠中的异物究竟为何物? 事实上,在双汇火腿肠里吃出“棉絮”的事情也并非首例。 2011年10月27日,人民网食品频道转发《东南快报 》一则题为《双汇火腿肠外包装用黑棉絮 超市承诺会假一赔十》的消息显示,10月23日下午,福州市民杨小姐在福州好又多超市花6.9元买了一袋8根装的双汇火腿肠。到家后,用手撕开火腿肠的外包装,突然看到火腿肠上“长”着一团黑色的棉絮状物质,用手一碰,棉絮就粘在手指上。杨小姐要求好又多超市道歉,超市承诺“退一赔十”。 随着双汇集团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持续曝发,2012年2月19日,第一食品网发表评论《双汇火腿问题频现何以兑现瘦肉精事件后的承诺?》一文,文中写到“双汇火腿在瘦肉精事件后,质量问题并没有在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反而怪异现象不断,不知双汇领导层看到这些乱象情何以堪。” 2012年3月15日,“瘦肉精”事件周年之日,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在双汇集团“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日”大会上表示,要“铁腕抓质量、铁心保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味的食品。 两天后,温家宝总理视察双汇集团时强调,一个企业,特别是关系群众健康与安全的食品企业,一定要讲安全,讲质量、讲诚信、讲责任。要严字当先,在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部位都要严格把关,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食品,为企业赢得信誉。 但消费者对双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的怀疑在持续升温。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武汉各大超市调查发现,双汇火腿肠销售呈下降趋势。武汉最大的连锁超市中百超市,虽然进行打折销售,其双汇火腿肠还是无人问津。 当地大型卖场麦德龙徐东店火腿肠专柜,唯独不见双汇火腿肠的踪影,导购解释说,好长时间没有销售双汇火腿肠,原因是双汇火腿肠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报道与投诉,消费者都知道,不好卖。产品在这里放时间长了,也会出现质量问题,所以,这里不进双汇火腿肠产品。 2012年,据《中国企业报》报道,双汇“蛆虫门”事件发生后,一项有3554位网民参与,问及“你是否还会购买双汇产品”的调查显示,有1635位网民表示,从瘦肉精事件后就不再消费了,占比46%;1214位网民表示,从“蛆虫门”事件后不再消费,占比34%。 2012年12月25日,双汇集团公关宣传中心就北京消费者陈女士的投诉回复,强调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双汇集团有着完备的产品售后服务体系,顾客如果对所购买产品质量不满意,可持购物小票到购物超市现场投诉,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和消协投诉,还可以拨打产品包装上的双汇400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均会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二,火腿肠属于软包装食品,又是肉制品,在物流环节或消费者购买后,产品受到挤压或剐蹭,在外源污染或高温高湿情况下,会引起产品变质、发霉、长毛。有时候,甚至一个不易察觉的细小针眼,也会引起产品霉变。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持购物小票到所购物超市退换,或者要求合理补偿。 双汇产品接连曝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双汇集团没有做出正面解释。 根据之前的调查项目显示,2318位网民认为:“监管部门没能为消费者主持公道,以至于问题不断。”持这一看法的网民占比65%;907位网民认为:“问题出在监管部门不作为”,占比26%。 回顾双汇“瘦肉精”事件,“瘦肉精”猪肉遭曝光后仅仅数日,中国农业部、商务部就会同河南纪检、监察、公安、畜牧等相关部门对涉嫌“瘦肉精”问题的事发地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涉及此事的28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处理:开除公职6人,免职9人,停职11人,警告2人。其中包括孟州、沁阳、温县三县(市)畜牧局局长也被问责。 让消费者质疑的是,时至今日,双汇集团并没有因此受到来自上市企业监管等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 “作为一个食品生产企业,就应该持续地改进食品质量,把食品安全作为我们的头等大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做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2012年9月24日,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在河南郑州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表示。(记者 孟庆合 刘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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