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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四员” 守红线——青岛市土地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2009年以来,面对金融危机压力,青岛市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上马了一大批建设项目,同时也使得土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面对这种情况,青岛市没有因为保增长而放松用地监管,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了土地执法新突破。 一、重兵把守,当好“防疫员”。一是消除执法盲点。将全市划分为160个动态巡查防区,每个巡 二、重拳出击,当好“联防员”。一是实行每月调度制度。青岛市国土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土地执法调度会,对各区市当月发生的违法用地逐宗报告、分析,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相关区市违法用地全部当月处理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崂山区接到9次卫片违法图斑后当月处置,卫片执法检查时违法图斑已彻底清除。二是实行信息专报制度。青岛市各区市每月将辖区内的土地执法动态、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向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书面报告,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全市新发生违法用地及处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信息专报形式上报市政府,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处理建议,使各级政府能够及时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迅速作出决策反应,加快处置速度。三是实行联合办案制度。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青岛市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等十部门建立起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通报信息,增强了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解决了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建立了函告制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函告所在地区市政府。2009年以来全市土地违法涉嫌违纪、犯罪案件全部移交依法处理,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16宗违法用地上的建筑已彻底拆除7宗。 三、重视考核,当好“裁判员”。一是一票否决。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制定出台了《区市国土资源(分)局及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对违法用地制止和查处率低于95%、15号令规定的问责比例超过9%的区市国土部门工作一票否决,强化了各级对违法用地的监管意识。二是指标冻结。建立了用地指标与区域内违法用地情况挂钩制度,在分配用地指标或审批项目用地时,事先征求土地执法部门对各区市土地执法工作的意见,规定每新发生1亩违法用地,扣减50亩用地指标,特别强调,对违法用地比较突出的区市冻结指标供应。截至目前,全市没有一个区市因为违法用地严重被冻结指标供应。三是严格问责。对查处不力、违法比例偏高的区市实行警示约谈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国土资源局长分别约见各区市党政“一把手”,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实行问责。同时,针对近年来违法主体下移、镇村组织违法用地比较突出的问题,与区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深化15号令问责细则,积极探索对基层干部违法用地、批地的问责制度。 四、重点宣传,当好“引导员”。一是上门宣传。不断加大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力度,强化基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局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多次分头赴所联系的区市,上门宣传土地政策特别是15号令,增强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部分区市多次走访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服务对象,向他们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虚心听取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争取他们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二是以训强宣。将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将市管领导干部和基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土地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到市委党校日常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强化宣传力度,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地用地的自觉性。2009年以来,先后组织培训班11次,培训2300人次。即墨市2009年对全市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全部轮训一遍。三是正反结合。利用每月召开的通报会,对依法用地和违法用地的正反典型进行整理和总结,公开进行表彰和通报,特别是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实行重点突破,对重大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切实增强了案件查处工作的震慑力。利用实地办案,抓住时机认真及时地以案说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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