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自己人查自己人,下头人查上头人,回避的都是局外人”。 日前,咸阳市泾阳县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夫人李春被批捕。据了解,她以期货交易为幌子,控制了一个地下钱局,交易规模达到30亿。李春的客户分布很广,有远在山东的某煤矿企业,有近在本市的一些警察和官员。其中,咸阳交警支队投资比较集中,仅一个科室负责人就投了500万。“巧合”的是,办案的网安支队政委正是该公安局 点评:自己人查自己人能查出什么?下头人查上头人又能查出什么?究其原因,上级部门是碰巧如此还是刻意安排?这样查办,结果怎能不让人担忧?我国的《警察法》规定,案件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影响时对案件公正处理应回避。医生一般不给自己亲属做手术,能给自己动手术的更是极其罕见,警察办案也是这个道理。自己查自己,能指望查出什么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