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2009年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省会、副省级城市第一名以后,青岛市没有自满,而是瞄准自身问题,以更高的标准,实施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五大行动”(文明素质提升、市容环境清洁、窗口服务达标、交通秩序畅通、社会文化环境净化行动),把创建标准作为日常工作标准,推动“制度建设常态化、专项整治常态化、督察整改常态化、舆论宣传常态化”。
(一)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倡导“文明赢得尊重”。围绕“弘扬仁爱之心,树立诚信之心,倡导孝敬之心,增强责任之心”,开展“做文明青岛人”大讨论,修订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开展“六个一”征集活动(征集一首创城歌曲、一个创城标志图案、一批创城宣传语、一批创城招贴画、一批创城动漫作品、一批创城公益广告)。举办创建文明城市歌会。2.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感动青岛”十佳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活动。3.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活动。针对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宣传整治。组织市民文明巡访团、文明交通劝导队等开展集中劝诫行动。在新闻媒体开辟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专栏,通过漫画、讨论、抓拍等形式,告别陋习,走向文明。4.加强社区文明建设。利用社区学校等阵地开展“每月一讲”活动。深入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大舞台”文艺巡演。在青岛电视台开设“社区论坛”访谈讨论节目。利用春节、端午、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通过解读民俗文化、经典诵读、民俗竞技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5.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各类志愿者广泛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微尘”爱心品牌效应,继续打造“我为创城出份力”、“周日志愿行动”等志愿服务品牌,壮大“笑姐”、绿飘带、七彩华龄、应急救援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团队。
(二)市容环境清洁行动
1.开展环境卫生达标活动。按照属地化原则,对所有区域确定责任单位,签订环境卫生达标责任书,每月抽查,定期通报。2.倡导文明养犬。开展养犬规范整治活动,加大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管,查处犬类扰民、破坏环境等行为,实施犬类强制免疫,深化创建文明养犬社区活动。在禁犬场所设立警示牌。3.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和公益广告宣传。开展户外广告、标识整治活动。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宣传和发布力度。4. 集中清理整治非法小广告。开展非法小广告集中清理活动。制定非法小广告举报奖励政策,严厉打击小广告,查处各类伪造、买卖证件等小广告及制作窝点;彻底清理乱涂、乱写、乱张贴户外小广告,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置公共广告张贴栏。5.加强城市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年底前实现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三大流域的全截污、全处理,开展清淤及沿河垃圾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河道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率达到A级标准。6.开展创建文明标志区活动。使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旅游景点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区域,达到环境卫生好、社会秩序好、服务质量好、文明风尚好的要求。
(三)窗口服务达标行动
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弘扬奥运精神,提升服务水平”文明服务达标活动。到2010年8月份,全市80%以上的窗口单位达标;到2011年8月份,全市所有窗口单位达标。每年评选一批青岛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四)交通秩序畅通行动
1.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区主干道护栏、监控设备、交通指示灯、标线标志、减速装置、港湾车站等设施建设。到2011年,在57条重点道路设置隔离护栏15万米。2.合理规划建设过街通道,加强对现有过街通道的管护。3.加快城区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加强停车场监管,缓解城区车辆停放难。4.完善公交线路、站点、候车亭设置养护,市民满意度不低于60%。5.严格道路交通执法。保持对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机动车争道抢行、超速、乱停放和酒后驾驶等行为的严管、严教、严处态势。加强协管队伍建设。加强对主要交通窗口周边秩序的管理,加大对非法营运和拉客、贩票的整治力度。加强对下肢残疾人“以车代步”营运的管理。制定实施对违法车辆和不听劝阻人员的处罚抄告制度。6.在城区主干道开展“文明交通、和谐有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主干道高峰期对交通秩序顽症,进行劝诫管理集中整治。7.组织开展“有序乘车、方便你我”活动。在公交站点设置排队提示牌、护栏,劝导乘客有序乘车。要求司乘人员必须在公交站牌前停车入位。
(五)社会文化环境净化行动
深入开展“e网平安——共建文明和谐网络”、“健康空间——共创文明绿色网吧”、“清新视听——共绘文明五彩荧屏”、“呵护心灵——共铸文明宁静校园”四项主题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确保“五大行动”扎实推进,市文明委委托专门调查机构,在市民代表的参与监督下,每季度对市区及窗口行业、每半年对五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结果报市文明委领导及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时向社会公布,作为文明城区(市)、文明机关、文明单位评选的依据,并纳入年底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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