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长涛, 33岁,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多年来,杨长涛在工作中真情实意帮助群众,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警察、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等。 2007年3月19日晚,家住北宅的陈某骑摩托车载妻子李某和年仅3岁的儿子行驶至滨海大道路口处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陈某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妻子李某四天后死亡,受重伤的儿子成了孤儿。事故中,陈某 2008年1月16日,来自莒南县年近七旬的范老汉反映,他的儿子范某于2007年11月22日下午驾驶摩托车在崂山区汉河村附近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范某严重受伤,身上四处骨折。后经事故科调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某负主要责任。全部治疗费用需要5万余元,这对家庭十分困难的范老汉来说是个巨大的数字。得知这一情况后,杨长涛先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发送了《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通知书》,从交强险的赔付限额中提前垫付部分医疗费用,然后通知在事故科驻点的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从雇佣合同关系方面到其儿子工作的单位帮助办理劳动方面的赔偿以及交通事故方面的各项赔偿事宜。考虑到范老汉儿子住院的骨伤医院离事故科较远,来回不便,事故科还专门安排车辆负责接送范老汉来事故科办理有关事宜。范老汉眼含热泪地表示:“我永远也忘不了崂山警察对我的帮助。”
工作中,杨长涛努力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的服务型公安团队,推行“律师进驻,帮扶弱势,温情执法,便民咨询”的便民工作法。他向分局申请将原有的群众等候室改造成法律咨询室,开通了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通过民警与律师联合“坐诊”的方法,就交通事故处理中出现的涉法问题及争议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帮群众解决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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