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暖民心 ----记禁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郑明善的事迹 他从部队转业后毅然选择了禁毒事业,一干就是13年。 他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家庭、场所、农村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帮助20多万名青少年掌握毒品的危害性。 他先后帮助过10多名吸毒人员戒掉毒瘾,帮助3个家庭破镜重圆。 他为1000多家企业传授禁毒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他就是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郑明善。 禁毒事业是他今生无悔的选择 96年冬天,郑明善从部队转业到地方,面临两种人生的抉择,一是战友帮忙进入金融系统,将来拥有一个收入不菲的工作;二是通过严格考试进入公安机关,当一名艰苦清贫的人民警察。面对家人和战友的期盼,他毅然选择了人民警察,当上一名禁毒警察。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公安工作无比神圣,而禁毒工作更加光荣。 从90年代末期开始,受境内外毒情的影响,青岛市禁毒形势越来越严峻,吸毒人员和毒品案件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年增加。郑明善对吸毒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恨之入骨,看到部分青少年受毒品侵害而丧失灵魂和尊严,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2004年秋天,郑明善和队友办理了一起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甘肃回族人马某,他以给老乡介绍工作为幌子,骗取甘肃来青打工刚满16岁的少年王某,王某在为其运送毒品时被抓获。据王某交待:王某的父亲因为贩毒拒捕被公安机关击毙,母亲生病在家,妹妹上学全靠亲戚赞助,王某初中毕业后为了养家糊口,便来青岛打工,后来被马某以月工资1000元的幌子骗来为其运送毒品。两个月过去了,王某不但没有拿到一分钱,反而被马某连打带骗被迫吸上了毒品,当王某毒瘾发作时,马某即为其提供毒品,并从王某的工钱中扣除。郑明善了解案情和少年王某的遭遇后,连续三天三夜没睡觉,突击审查毒贩马某,加班加点收集证据,最终将马某送上法庭。马某被绳之以法,王某被解救回家。但郑明善的心情始终得不到平静,他想:毒品不但能害死一个人,还能害死一个家庭,害死一代人,甚至害死一个民族。消灭毒品,必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此,他担当起了禁毒宣传教育的重任。他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社会调查学》和《毒品预防教育学》等专业书籍,利用公休和节假日,走街串户,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社会对毒品危害的认知程度,掌握青少年沾染毒品的根源。先后撰写了《浅谈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摇头丸所产生危害的思考》等论文,并在青岛市第四届学术年会禁毒工作学术研讨会上获奖。13个春秋,郑明善把学到的毒品预防知识与为群众服务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13年来,他先后通过《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刊登禁毒宣传文章、新闻报道等160多篇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毒品预防教育80多场次,先后在儿童公园、台东三路步行街、海云广场等策划和组织大型禁毒宣传活动20多场次,受教育的群众达到20余万人。他为社会传播毒品知识,为平安社会付出的辛勤劳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他先后7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荣记个人三等功;05年被评为“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06年被市局评为“优秀领导干部”;07年被评为“青岛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和“优秀共产党员”;0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他所带领的大队多次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科室”,08年荣记集体三等功。 为吸毒人员排忧解难,他感到无比自豪 02年,他从一名普通民警走向了领导职位。工作环境有了改变,生活待遇也有了改变,但是,他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精神没有丝毫改变。07年秋天的一个上午,郑明善在办公室接待了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老人慕名来找郑警官,状告儿子虐待父母。老人称:他俩都是退休工人,月薪不到2000元,唯一的儿子不争气,好吃懒做,不务正业,自从沾染上毒品以后,把老人一生积攒下的10万元钱全部骗走吸毒,之后,又打起了老人《房产证》的主意,慌称要抵押贷款到上海做“生意”,老人信不过儿子,当即提出反对,疯狂的儿子便拳打脚踢,将老人一顿毒打。老人受了委屈,但是,他们一不想报案让儿子坐牢;二不想让儿子到强制戒毒所戒毒,三不想把事情闹大,怕遭到儿子的报复;更不想让邻居知道他家的丑闻,怕儿子以后打光棍。郑明善听了老人的讲述和请求后,一边安慰老人,一边给老人出主意。他分析了老人儿子的行为后认为,他儿子只是一个吸毒者,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说明还有挽救的可能。既然老人提出了要求,不妨亲自到老人家摸摸情况再说。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郑明善卖上水果等礼品走进了老人的家。到家后,自称是老人的远方亲戚,称老人的儿子为“表弟”。之后,和这位“表弟”拉家常、套近乎,时间长了,“表弟”也肯说话了,他说:两年前,他用父母的6万元钱在青岛做服装生意,结果没挣到钱,反把本钱全赔上,由于心情不好,交上了毒友,沾上了毒品,之后不可自拔。去年,又分三次将父母的4万多元钱骗出来用于吸毒挥霍,脾气也逐渐变得暴躁、自私、不顾亲情。郑明善当即对他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吸毒是违法行为,敲诈和虐待父母更是天理难容。经过多次上门做工作,并配合医生治疗,“表弟”的毒瘾逐渐得到缓解,一年后,他再也没有沾染毒品。为了给“表弟”换一个生活环境,郑明善通过关系为他找了一份工作,在滨州打工搞养殖,月收入1800多元。目前正有人为其物色对象准备成家。 郑明善在帮助吸毒人员的过程中,没有少吃苦头。07年冬天的晚上,“表弟”突然毒瘾发作,得到消息后,他立即连夜跑到“表弟”家,结果被失去理智的“表弟”打的鼻青眼肿。上班以后,只能向同事们解释是骑自行车滑倒摔伤,把冤屈咽到自己的肚子里,第二天,他又自费请来心理教授,为“表弟”诊断治疗。近年来,他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本职工作当中,把吸毒人员看作是毒品的受害者,是特殊的违法者和特殊的病人,千方百计地为吸毒人员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先后帮助10多名沾染过毒品的人员摆脱毒瘾、回归社会。 为企业着想,为群众办事,是我的天职 郑明善带领的大队担负着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全市有1000多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盐酸、硫酸等易制毒化学品。有人说:这是好活,与企业打交道,有吃有喝有礼收;也有人说:这是一项最难干的活,一是责任大,二是得罪人。郑明善带领他的队友总结出的经验是:只要你把人民公仆的位置摆正,除掉私心杂念,心里装着群众、想着企业,保证就能干好。 郑明善把服务群众作为赢得民心的切入口,更把服务群众作为共产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大体现。在他的岗位上,履行着党和政府敬民爱民、服务于民的公仆职责。他与队友约法三章:第一,下企业检查工作时,必须二人以上,相互监督;第二,下企业必须通过分市局,并有分市局民警陪同;第三,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企业的请吃送礼。 为了帮助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从06年到现在,郑明善多次深入12个区、市,为1000多家企业的老板讲解禁毒形势、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四年来,99%以上的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规定,依法生产和经营易制毒化学品,没有出现任何违法问题。同样是四年来,郑明善和队友没有吃过企业的一顿饭,没抽过企业的一支烟。他的名字在企业专管员中,人人知晓,经常有人打电话向他咨询业务知识,青岛黄海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专门向市局党委送来了感谢信。 在执法过程中,郑明善灵活运用法律,善于把“法、情”有机结合,对利用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坚决查处,毫不留情。09年2月,他和他的队友会同某分局破获一起制毒未遂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吕某,缴获乙醚、硫酸等易制毒化学品60余瓶。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制毒动机和过程,郑明善和他的队友通过关系,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最终让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罪名成立,批准逮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一时疏忽,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郑明善把对群众的感情结合在执法过程中,既注重执法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查找对企业有利的证据,帮助企业减少经济处罚。例如:在办理的一起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案件中,某企业由于不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非法购买了10吨盐酸(价值1600元)。办案过程中,郑明善发现该企业正准备再次与供货商联系购买10吨盐酸时,他立即进行了阻止,耐心向企业讲解国家的管理规定:对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按照货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并告诉老板,非法购买10吨盐酸按照价格计算,应当罚款1.6-3.2万元,如果再购进10吨,就要罚款3.2-6.4万元,对企业的损失可不是小数。道理说清后,老板非常感激,对做出罚款1.6万元的处罚意见,心服口服。 郑明善经常念叨的一句话:作为一名禁毒民警,只要你为群众着想,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着想,就没有干不好的工作,群众就会欢迎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