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增长促发展保障改善民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接受早报专访指出:要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将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表达、平衡和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加强代表工作上,将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如何开展工作?如何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倾听民声、反映民意 ?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
出发点落脚点都在民生上
记者:2008年,青岛顺利完成了举办奥帆赛、残奥帆赛的光荣使命。2009年,面对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青岛市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中心开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下,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将如何依法履行职责?
张若飞:2009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抗震救灾和奥运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保增长、促发展为工作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为实现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立法要调整好各方面利益
记者:立法是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我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取得的宝贵经验,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如何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张若飞:今年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力求制定的法规严谨周密、切实可行,表达、平衡和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根据今年的立法计划,年内将审议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旅游条例,修改《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修订《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适时安排审议青岛市精神卫生条例、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组织对青岛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等16件地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
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记者: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今年,我市人大常委会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张若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青岛地方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及有关资金筹措情况的报告、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旧村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就业形势和做好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代表听民声传民意更畅通
记者:近年来,市人大及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本行政区域内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献计献策,在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得到市委的肯定,深受百姓的欢迎。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张若飞: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是人大及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和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们将全力做好驻青全国、省以及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记者 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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