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努力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重庆市教委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尤其从管办评分离方面着力,务实推进教育法治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 健全教育管理体制
目前,经重庆市政府公布,重庆市教委共有53项(不含行政审批)外部行政权力。对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周旭表示,行政权力实行“清单管理”,现在市教委已经清理出内部职责182项,权责统一,明确“责任事项”。同时,重庆市教委还进行行政审批改革,制定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在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下,正在协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网络。
在执法监督方面,重庆市教委制定了政府规章《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
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上,重庆市教委从程序上不断完善,建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规范,推行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除此之外,重庆市教委还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准入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提案。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市还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治理。
推进依法治校 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在依法治校上,重庆市教委首先明确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从2015年起,已将6所委属中小学的管理权下放至所在区,不再直接管理;2所高校附属中学的业务工作,交由高校自行管理。收归区县高校管理权统一到市教委,变行业部门主管为教育部门主管。
在章程建设上,重庆市全面启动了市属高校章程的核准,制定了《重庆市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市属高校的章程进行了核准。区县层面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试点,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
据了解,重庆市已先后开展了五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审工作。目前全市已创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6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70所。另外,在开放办学机制上,重庆市坚持重点培育,差异化指导,鼓励多样化发展。截止目前为止,已认定市级协同创新中心24个,建成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市级择优支持中心8个。
推进依法评价 健全教育评估机制
多元立体的督导机制,不仅延伸了教育触角,还扩大了教育督导覆盖面。重庆市于2015年4月1日出台了《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完善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条例,实现同级督政有法可依,建立了市级督导、区县督导、督导责任区、学校督导四级督导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类评审、评比、评选工作,重庆市教委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评审评比评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评”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程序以及工作监督。实现“三评”工作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提高政府评价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重庆市教育评估工作以“改革·质量·服务”为思路,开展教育监测评估研究和实践,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完善了具体可测的教育评估标准。此外,还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评估指标、“国培计划”集中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指标、教师培训市级项目绩效评估指标、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本科专科专业竞争力评估指标等5个教育评估标准,形成了系统的评估指标体系。(毛虹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