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市场三得顺缺斤少两 罚款2万赔偿3倍损失

    南山市场“三得顺”缺斤少两 坑害消费者 栽了!

    青岛新闻网4月29日讯 近日,电视台和网上曝光南山市场海货摊位“三得顺”缺斤少两的报道,引起市北区工商局的高度重视,当日,区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由市场科和利津路工商所对此件反映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利津路工商所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媒体曝光不法业户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固定证据等一系列工作,使问题更加清晰。经查,李某,在南山市场上经营海货,利用遮盖电子称具显示频等手法,随意虚报商品数量,坑害消费者。

    其中最多的一次,消费者杨某购买17鲅鱼,回家称重只有11斤,短秤6斤之多。为了严厉打击缺斤少两,坑害消费者不法行为,依据《消法》和《山东省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区局作出对该业主罚款2万元,责令3倍赔偿消费者损失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南山市场上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

    同时,市北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贸市场打击“缺斤少两”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五项措施”:一、突出重点,根据季节市场消售和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执法人员采用集中检查,突击检查,跟踪调查,重点稽查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严查重罚,让违法者承担高额违法成本。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暗访、邀请社会监督员明查,配备专用设备,对坑害消费行为依法进行严查重罚。对影响恶劣的采取严厉处罚,让其承担高额违法成本。三、发挥市场主办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作用。市场主办单位加大市场软硬建建设,教育业户诚信经商,在市场上设立公平秤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四、加大对市场称具显示频规范和明示。今后,所有业户要将称具置于摊位的前端,便于消费者看清数量价格,并得到确认,减少纠纷。五、加强对业户的教育与引导。在市场公告栏及时公布查办的案件,进行教育警示,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声誉。(青岛新闻网记者  /  通讯员 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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