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13日讯 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确保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补贴待遇,提升社保补贴申报效率,“爱山东·青e办”整合接入了青岛人社“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掌上申报渠道,实现办事人员“零跑腿”。
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
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在“爱山东·青e办”首页服务详情页的“社会保障”分类下,找到“青岛人社”服务点击进入,在“就业创业”模块下找到“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点击进入详情页,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即可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还可通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进度查询”服务,查询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