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5月31日起,召回2010年3月23日至2012年12月26日生产的部分进口埃尔法车辆,车型包括ALPHARD 2.4和ALPHARD 3.5共涉及11873辆,其中涉及山东共29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副驾驶席空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膨胀装置),由于其气体发生剂在防潮方面存在不完善,长期在温度及湿度反复变化的影响下,气体发生剂有可能劣化。在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的容器有可能发生破损,伤及乘员,存在安全隐患。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的空气囊零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用户可通过致电广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热线800-830-8888或400-830-8888获取此次召回的相关信息。
经统计,山东丰田埃尔法汽车经销商共25家,山东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用户应谨慎驾驶,避免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在召回实施开始后应尽快联系经销商进行维修。消费者可以拨打缺陷产品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山东检验检疫局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