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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是西方的愚人节,在这一天,人们可以相互开对方的玩笑,只要不伤大雅,把握尺度,博人一乐也未尝不可。而被“宇宙主佛”称为不是常人的“大法弟子”总是与“轻松开心、和睦幸福”远离。这些痴迷者常常是有家不回、六亲不认、到处流浪、泪眼汪汪,被邪教法轮功及其师父李洪志当猴耍。而被戏弄的可怜弟子注定与快乐节日无缘,所谓的“圆满、消业、祛情、法身、讲真相”等邪说就是一套愚人的把戏,让弟子沉浸在“摆脱常人,习练成神”的目标追求的自我满足和欣赏的虚幻感觉中,谁越努力就越倒霉,就越容易受到“耍猴人”李洪志的摆布。
成语一:矢口否认
李洪志曾经向弟子们承诺过“圆满”的美景:“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他描述, “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使人相无存的”。可是20多年过去了,弟子死的死,残的残,李洪志帮谁“圆满”了呢?2001年1月23日除夕,7名法轮功修炼者集体在天安门广场举火自焚,造成了2死3伤的惨剧。“放下生死,走向圆满”的忠勇行为,竟然成为被教主开除“轮籍”的理由,针对自焚事件,法轮功发言人张尔平明确表示:“那些自焚者不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因为在他们流亡海外的领袖李洪志的教义中特别明确禁止自杀。”一旦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关键时刻,自称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的李洪志就像抛弃草芥一样抛弃自己的弟子。
成语二:掩人耳目
李洪志说过“人生病的根本原因是‘业力’”“师父可以帮你消业”。但“消业祛病”说,只是为弟子们画的一张大饼,一个永远实现不了的谎言。2015年8月,李洪志的亲信澳门“法轮功”头目林逸明因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不到医院看病治疗,患结肠癌病亡。其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李视其为各地“法轮功”负责人中的模范。然而,这样一个忠心耿耿的精进弟子死后,轮界既没有举行隆重的哀悼仪式,也不见师父李洪志的沉痛感言,相反,李要求封锁消息。当弟子还有利用价值时,被视为模范人物,而弟子死了,再也不能捐赠钱财了,没啥用了,就像脚边的皮球,“嘭”的一下踢得远远的!
成语三:袖手旁观
李洪志告诫弟子, “亲情、友情、爱情、父母之情……把这些常人所执著的东西看淡”。“祛情”的结果就是伤亲毁家,一些女弟子在家庭和法轮功之间做出选择时,宁要“大法”,不要家庭,态度之坚决让伤害更为严重。2015年3月,凯风网爆料:一名叫菲的中国“法轮功”女弟子因为欠了“人蛇”集团2万英镑偷渡费而被“蛇头”控制并被迫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警方才把她从妓院里解救出来。菲在人蛇集团的控制下成了卖淫女,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不由感叹“我感觉自己就像坐了六年的牢房”,虽眼看着留英期限明年就要到期,却已经失去了回国的勇气。面对悲惨的弟子,“主佛”即便没有能力搭救,但出面谴责一下恶人,或者表示一下安慰和关切总是可以的吧?作为师父连点怜悯之心都没有,就像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怎不令人心寒?
成语四:镜花水月
李洪志一再向弟子们吹嘘“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一句话,“法身”无处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法身”何其多,而且时时刻刻待命,如影随形、神通广大。但请看2014年10月6日,“法轮功‘西人弟子’兰多因突发心脏病在家去世,享年67岁(凯风网)。兰多本人为法轮功鞠躬尽瘁,创办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网站,不遗余力地为“大法”高唱赞歌,替法轮功奔波宣传并创作和演奏多首歌曲,甚至拖着病体与女儿莎拉一起登台演唱。按说对这祥铁心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卖力的人,李洪志不用管全人类那么多,管好兰多一个忠实弟子总不为难吧!然而李洪志什么也没有做,眼睁睁地看着弟子死去。“精进”的兰多想必对师父的“法身”寄予深深的厚望吧,却不知多如牛毛的“法身”为何一个都不来相救?说明“法身”根本就是专门糊弄世人、一晃而过的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成语五:颠倒黑白
李洪志在《2006年元宵节法会讲法》中要求“大法弟子要走好自己的路,必须要完成好三件事”。这 “三件事”中,“讲真相”可谓是“顶顶重要的”的一件大事,就是要弟子编造谣言说假话掩盖真相。据凯风网爆料,新加坡弟子高兵(译音)算是个听话的、按照大法要求去做的弟子。正念足,时刻不忘“法轮大法好”,不遗余力地宣传大法,甚至用笔在新加坡地铁高架立柱上和信号控制箱上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结果高兵被新加坡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饱尝鞭刑之苦和牢狱之灾,弟子沦落到不堪的结局,但在师父李大师的眼里,高弟子不过是他的一个工具罢了,为他所用,被他驱使,受他蛊惑。这,才是轮界漠不关心、黑白颠倒的“真相”。
醒醒吧!法轮功弟子,如猴子般的被使来唤去、挨骂受罚,非人般的生活,这种日子还要再过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