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王宇鹏)“如果云南白药不叫云南白药了,速效救心丸、风油精、鼻炎灵、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等都另起名字,这么多家喻户晓的药名都修改了,是否会造成新的混乱?”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杨金生表示,规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不能“一刀切”,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今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中成药一般不以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 “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角度出发,药品名称该不该规范?确实应该。若用药名夸大疗效、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必须改。”但同时杨金生也认为,传统中医药有着历史渊源、文化底蕴、约定俗称和市场口碑,“从保护中医药文化的角度着想,药品名称中的中华文化元素该不该留?确实该留。”
这一改一留之间,该如何权衡?
杨金生表示,中成药的命名要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色和文化内涵。对于命名中能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来源于古籍经方、老字号的、疗效好的,被社会广泛认同的命名,不仅保留,而且要大力宣传,进一步体现“继承好、保护好”的精神。
“对个别夸大和暗示疗效,以及用语低俗的命名进行重点整顿;对确需修改的名称,给予一定的期限来逐步过渡;对新申报、审批的中成药通用名要加强审核。另外,加快制定中成药命名标准规范。”杨金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