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当事人正在自行组织拆除
12月23日,在直属大队执法人员的反复督促下,通过上门沟通、约谈、电话督促等多种方式促使当事人自觉拆除了在市南区洪泽湖路2号通透围栏上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48处,144平方米。从当事人开始的不理解到观念上的转变至行动上的自觉,离不开执法人员耐心的劝解,以违法违规、安全事件等典型案例的说服教育。能够促使当事人自觉改正违法设置行为,即节省了拆违经费,减少了执法矛盾,又能起到带动作用,避免回潮现象。
↕拆除行动前后对比照片
来源:青岛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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