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现将和平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7名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维伦多次借学习考察之机旅游以及组织或接受宴请
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张维伦借赴外地学习考察之机,先后7次到玉龙雪山、青海湖、雁荡山、阜新海棠山、兴城古城等景点游玩。
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张维伦在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期间,先后4次组织或参加宴请,费用由驻区单位或人大代表承担。
张维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2.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艳萍等6名班子成员借学习考察之机旅游
2013年5月,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艳萍带队一行9人,借赴昆明市五华区学习考察之机,到瑞丽、腾冲、丽江等景点游玩。李艳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2013年5月,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川带队一行8人,借赴西安市莲湖区、郑州市中原区、延安市宝塔区学习考察之机,到华山、兵马俑博物馆、华清池、云台山等景点游玩。金川被诫勉谈话。
2013年5月,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詹爱云(已退休)带队一行7人,借赴重庆市沙坪坝区、武汉市江汉区学习考察之机,到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景点游玩。詹爱云被诫勉谈话。
2013年5月,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民盟盟员)带队一行9人,借赴西安市碑林区学习考察之机,到兵马俑博物馆、华清池、法门寺等景点游玩。张伟受到批评教育。
2013年4月,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英奎带队一行6人,借赴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中区学习考察之机,到三峡、磁器口古城等景点游玩。马英奎因另案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3年4月,和平区原副区级调研员古兴厚(已退休)带队一行4人,借赴成都市锦江区学习考察之机,到峨眉山、黄鹤楼等景点游玩。古兴厚被诫勉谈话。
和平区人大常委会7名班子成员身为市管领导干部,本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极其恶劣,性质十分严重。张维伦身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不仅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而且自身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暴露了和平区人大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层层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最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一追到底,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地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做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表率,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干部。(沈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