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江苏省镇江市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时,首次披露了这组数据。
数据里见真章,更见决心。过去四年里,十八届中央纪委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在切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同时,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无论是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卡”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是在系统机关内设立纪检干部监督机构,酝酿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强化自我监督态度之明确、决心之坚定、举措之严厉清晰可见。
常言道,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纪检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例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纪检干部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党中央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然而,从近年来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有的纪检干部交往过杂过滥,朋友圈、关系圈不干净;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出入私人会所;还有的无视纪律和规矩,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这支队伍的作风与纪律关系重大。
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概括起来就是忠诚干净担当,这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具体化,更是对纪检干部提出的要求。每一名纪检干部都应当将这些要求记于心、践于行,严字当头,做出表率。
“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制度应起到制衡的作用。”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调研过程中,王岐山同志就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谋划好明年工作和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从“制定监督执纪规则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到“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查处,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要调整岗位,严重的就要问责”,再到“规则要向全社会公布,昭示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新闻稿中透露的这些细节,无不展现务求制度有效管用的良苦用心,无一不是进一步拧紧制度螺丝的操作指南。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将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扎紧扎牢制度的篱笆,让监督的光束照射到监督执纪权力行使的每一个地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做遵守纪律的标杆,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期盼。(记者 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