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在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之际,双方努力在反腐败领域寻求新的突破,希望就能力建设、人员互访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
4日在云南落幕的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上,来自中国、东盟十国、联合国以及国际反腐败学院的代表、专家,就反腐败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探讨。
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马丁·克鲁特纳介绍说,腐败每年会吞噬全球GDP的5%以及所有商业合同价值的10%,会影响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并动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互信基础。
“东盟国家也面临腐败问题,贿赂会扭曲我们的经济秩序。”菲律宾内政部副部长艾米莉·帕迪拉说。
同时,各国间不同的机制、法律,对反腐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尤其在海外追逃追赃方面。联合国毒罪办“被盗资产追回”倡议高级法律顾问穆罕默德·舍尔文·马吉莱斯认为,需要把这些问题放到国际层面来考虑。“协调各国合作,需要专门的机构,以解决信任和交流方面的问题,要追赃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
在这样的背景下,地理位置相邻的中国与东盟在反腐败领域加强合作就显得十分必要。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认为,追逃追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领域。中国近年来对腐败“零容忍”的有效实践,推动了国际上对追逃追赃的合作,提高了国际上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紧迫性的认识。
2014年以来,中国成立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金额74.7亿元;集中曝光国际刑警组织已发布红色通缉令的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三分之一落网。
“大家都认识到,真正更有效地开展追逃追赃工作需要国际社会更紧密的合作。”刘建超说。
事实上,中国与东盟之间已经在反腐败领域有过初步合作。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
记者了解到,8名潜逃东盟的“百名红通人员”有6人已经在当地配合下被遣返回国。“东南亚国家在追逃追赃方面很重视和我们的合作,堵塞了外逃贪官在东南亚逃亡的路径。”刘建超说。
据介绍,中国目前已经与柬埔寨、印尼等四个东盟国家签署了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并计划与更多国家签署合作协议。
柬埔寨反腐败委员会主席助理翁班雅认为,反腐败既可以是双边合作也可以是多边合作,可以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等方式开展,希望未来与区域内外在人员互访、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让各方共同获益。
“反腐败必须与其他国家一起合作,以保护投资,避免腐败。通过签订谅解备忘录和其他协议等方式,来进一步促进和巩固大家的合作。”缅甸反腐败委员会司长廷觉说。
作为2017年东盟国家轮值主席国,菲律宾表示将会推进此次中国东盟反腐研讨班的收获,在区域内引导反腐合作。艾米莉·帕迪拉说:“我们将会切实履行职责,推进东盟国家之间的反腐合作及各国之间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同时我们也会推进东盟国家之间甚至亚洲范围内反腐工作小组的成立。”
在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黄溪连看来,研讨班是中国与东盟在反腐败合作的第一个项目,而加强反腐败合作符合各自发展的需要,在双方关系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向提质升级的成熟期迈进之时,反腐败有望成为双方合作新的增长点。(记者 白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