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荣成检验检疫局对一批重2781.84吨、货值6.12万美元的进口韩国木片进行查验时,发现整船货物主要是木废料,与报检内容不符。该局依法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监督该船货物退运出境。
木废料属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自动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口。该船货物申报为木片,主要用于制作木炭。打开船舱后,检验检疫人员发现大部分货物为锯末,并且出现腐败现象,其中夹杂废塑料、废纸、砂砾、玻璃等夹杂物。进口商不能提供进口固体废物许可材料,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未取得注册登记,并且货物未进行装运前检验。
废物原料假冒普通货物进口,存在着环保风险,对我国环境及人民健康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了解我国进口废物原料管理规定,加强与国外供货商沟通联系,确保进口货物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