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奖励制度。奖励扶助的重点为:在国家实行原计划生育政策期间,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对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特别扶助,是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河套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一直将落实农村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作为一件惠民利民的大事而努力办实办好。
2016年,河套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共计报送了农村奖励扶助的申请材料1338份,涉及申请人446人;特别扶助材料33份,涉及申请人11人。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户籍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生育信息进行确认,并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的申请人同意申报,开具计生证明,统一报送区级管理部门终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将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扶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利益导向特别是农村奖励扶助政策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不仅会大大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引导广大农民更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更能够使各项计生工作获得更多群众的支持与配合,为做好基层计生工作打下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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