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岛区纪委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对驻在部门加强了监督监管,使派驻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驻在部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重要事项决策的监督。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监督事项的标准和范围,实行备案报告制度。主要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廉情报告和日常报告,派驻纪检组视情派员列席其中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专项监督、巡视巡查等渠道,发现部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紧盯驻在部门主要业务岗位和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各部门通过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等手段,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
三是加强对全体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针对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创新建立部门主动巡查、社会监督员定期巡查、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巡查的“三方巡查”制度,对违规问题启动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政府“三级问责”机制。坚持做到不松劲、不麻痹、不懈怠;善于敏锐洞察“四风”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花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处理,不手软、不姑息;发现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严处理的从严处理,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审查的监督。坚持用党规党纪这把尺子量到底,努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求准确把握各种形态的标准、界限、情节、尺度等,综合运用抓早抓小、轻处分、重处分等各种形态。做到敢抓敢管、敢于较真,不当“老好人”,寸步不让,违纪必究,牢牢守住纪律这条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