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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科技11条”发布 每年砸5亿建重大创新平台

来源:凤凰山东 作者: 2016-10-25 15:59:15 字号:A- A+

    日前,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这是继打造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政策红利发布后的又一重要支持政策。

    本次出台的政策共11条,除目前正在执行的国家、省、市政策外,重点突出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新举措。同时政策还加大了对重大平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公共投入力度,对重大平台建设,每年投入可达5亿元,政策资金的使用更倾向于后补助、贴息、股权投资等,能够更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每年5亿元专项经费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济南市新闻发言人刘勤介绍说,近年来,济南加强了科创平台建设,去年省市两级共给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00余万元扶持。而本次出台的新政则首次提出,设立每年5亿元的重大平台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量子通信、数创公社、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供强有力支撑。

    目前,济南市省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有46家,有19家获得了1300余万元资金扶持。《若干政策》提出,打造“泉城众创空间”品牌,优先支持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对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创业服务能力强、孵化绩效突出的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服务补贴,最多连续支持2年。

    到2020年,济南将建至少6处海外孵化器

    《若干政策》还加大了对支持海外孵化器和研发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政策提出,鼓励企业借助国内外市场及资源,开展国际合作。对海外孵化器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对海外研发机构或与国外机构合作在我市新建的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到2020年,支持建设海外孵化器不少于6家,海外研发机构不少于50家。

    为充分发挥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若干政策》提出,将建立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来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在高新区内新设立的企业研发机构,视其团队实力、研发成果以及技术转移收入等辐射带动情况,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和一定额度购、租办公用房补助。

    推动产学研合作,科研院所可获最高500万元支持

    在推动产学研深入合作方面,《若干政策》首次提出了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济南市设立研发机构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活动的组织单位,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鼓励创投机构投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每家创投机构最高200万元风险补助;对被投企业按照不超过所获投资额10%的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投资后补助。

    济南新科技条发布,看看红包里都装了啥?

    1.每年5亿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2.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最高奖100万元

    3.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

    4.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

    5.海外孵化器每年最高可支持200万元

    6.高新区内新设立的企业研发机构最高支持500万

    7.知名高校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最高奖500万元

    8.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可减免3年房租

    9.驻济高校建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可补100万

    10.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贴息

    11.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整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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