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12人派至市北区法院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法律专业者优先;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
2、地点:市北区法院(平安路41号)
3、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吋照片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招聘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语言表达和应变等能力,由评委打分并现场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进行试用。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人员,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工作日咨询电话:88691020 88691021
青岛诚信易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