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刚性约束防止“破窗效应”
——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②
有个“破窗效应”理论,说一块窗户玻璃被打碎,责任人若没有受到惩罚,就会诱使其他人仿效,就会有更多窗户玻璃被打碎。对于执纪问责而言,这是一个很有针对性的警示。
当前,个别地方之所以产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不愿得罪人;有的所谓问责只闻雷声、不见下雨;有的处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甚至不了了之,本应刚性执行的制度,成了吓唬人的“纸老虎”,成了摆设在那里的“稻草人”。
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颁布了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真刀真枪问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只要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就要按照规定严肃追责,既亮“黄牌”,也掏“红牌”,一个“破窗”也不能放过。只有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才能“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彻底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制度能够管人管事,但制度自己不会约束人、奖惩人,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领导干部是执行制度的“关键少数”。让铁规发力生威,领导干部既要“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也要敢于亮剑,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说“不”,以一个个鲜活案例,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让制度的力量在从严治党实践中充分释放。(孙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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