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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2016年4月1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社会办医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办发〔2016〕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若干政策》(青政办发〔2016〕4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意见》推出了若干鼓励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的具体措施,围绕解决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空间小、准入门槛高、人才瓶颈突出等问题,共提出9个方面较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放宽准入条件、优化用人环境、加大资金支持、落实土地规划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发展健康保险、拓展投资融资渠道、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加快信息化建设等9个方面的内容。《若干政策》推出了若干医养结合服务的具体措施,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作出了部署。这两个文件中都有大量的涉及到卫生计生领域的政策,为了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文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和《若干政策》出台的背景
近几年,一方面随着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健康服务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包括许多中高端收入人群对健康、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健康咨询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多。加上人口老龄化,我市已经呈现出老年社会的特点,养老资源紧张,特别是具有医疗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不足,现有的医养服务存在较大缺口。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变为中高速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大量的社会资本需要新的投入空间。
2009年以来,我市通过大力推进深化医改工作,公立医疗机构有了快速发展,在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的深化医改工作重点是解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问题,在满足群众更多的非基本医疗和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在发展社会办医、医养结合等方面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均衡、政策与业态间链条碎片化等问题,需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而发展健康服务业是在巩固医改基础上,在保障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满足群众的更多的非基本医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
健康服务业包括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疗养康复、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作为一种新型业态,拥有巨大市场潜力,国际上将其称为继IT产业之后“财富第五波”。我市具有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具有优越的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基础好,区位和地缘优势明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及服务业态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长期护理保险、健康养老服务、“负面清单”准入制等创新政策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初步形成了一批医养结合”服务、中医养生服务和健康旅游体验服务等新型业态项目。
发展健康服务业和深化医改工作都是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二、我市社会办医的现状
2015年底,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3134个(含村卫生室),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39.94%。社会办医疗机构共有医疗床位8493张,占总床位的17.5%。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20400人,占总人员数的24%。2015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1341.6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25.7%。提供住院服务13.5万人,占总出院人数的10.2%。
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医规模、水平和服务量占比仍然较低,成规模、上水平的大医院尤其缺少。我市社会资本办医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总体规模小、服务量低、床位的数量和使用率低,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广告和过度医疗等行为,导致公众的认可度低。二是人才引进难、流动性大,缺乏管理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医院管理水平低,医疗技术不突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三是政策环境好,发展空间大,我市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不断优化,涉及融资、用地、医保定点、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扶持的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目前虽处于省内领先地位,但与深圳、温州等沿海开放城市仍有差距。去年1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2张医院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到2020年,社会力量独立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我市距这一目标也存在不小的差距。
三、《意见》确定的促进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主要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针对我市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发展存在的瓶颈和有关问题,《意见》提出了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意见》从鼓励扩大供给、刺激消费需求两个维度,在市场准入、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财税政策等设定系列突破性政策,将着力解决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空间小、准入门槛高、人才瓶颈突出等问题:
一是放宽准入条件。实行“非禁即入”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向社会开放,社会资本可依法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健康服务业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备案制,公开医疗资源规划情况,在规划中明确社会办医预留床位数量,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是优化用人环境。社会力量办医,人才是重要瓶颈。完善人事管理政策,畅通卫生技术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加快培养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安置补助、子女就学、政府特殊津贴、科研经费等方面同等享受政府现有各类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文件规定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扶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学科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参照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条件申请扶持,依据同等条件确定支持对象,扶持有一定技术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水平。设立社会办医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对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护理床位符合养老机构资助条件的,可申报床位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有条件的区市也可设立相应的奖补资金,重点扶持辖区内社会资本举办的二级医疗机构。大力扶持发展健康服务业综合体,每建成一个综合体项目,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支持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进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范围,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
四是落实土地规划政策。将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扩大用地供给。社会资本租赁房屋用于举办健康服务业机构的,符合城乡规划、相关规范要求的,可由房屋产权人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依法按程序变更建筑物使用用途。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机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医疗和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营利性社会办医服务设施用地土地评估按照商务金融用途0.3的修正系数进行地价修订,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服务设施用地土地评估按照工业用途1.0的修正系数进行地价修订。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退二进三”的厂房举办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机构。这些都是重大的政策突破。
五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医疗、健康养老机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收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用电、水、气、热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六是完善发展健康保险。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巩固和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推进商业保险发展。
七是拓展投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推动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八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医养结合”的老年健康护理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丰富健康养老服务形式。
九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将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以“云服务”模式向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种健康服务业机构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联通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健康管理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区域检验、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区域电子病历系统,探索发展“智慧健康服务”、“远程健康服务”。在部分区、市试点搭建大健康物联网平台,支持开发移动终端、穿戴式和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增值服务产品。探索发展便携式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水平。
四、我市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总体布局情况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的要求,我市健康服务业将采用“星座式”的健康产业空间布局理念,形成“一核、两带、三区、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依托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的中韩街道区域,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包括医疗服务、疗养康复、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医学教育、健康产品研发在内的健康高端服务集聚区,打造全球慢病康复愈养基地。
“两带”:依托前海、环胶州湾、崂山沿海、西海岸沿海、即墨沿海和海岛等资源优势,形成西起胶州湾西海岸北至即墨滨海的沿海健康产业集聚带;以大沽河流域保护与空间利用开发为契机,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养老、养生、体育休闲健身为主体功能的健康产业项目,逐步培育成为服务胶东半岛、辐射华东地区及日韩地区的大沽河沿岸健康产业发展带。
“三区”:依托崂山王哥庄街道区域,胶州湾北部红岛区域,西海岸大珠山区域,建设三大健康产业集聚区。
崂山集聚区。挖掘崂山湾周边“青山、碧海、温泉”的禀赋优势,建设“休闲、保健、疗养、康体、养老”等相融合,医、护、养三位一体,集人性化、个体化为特色的园林式、居家式、亲情式、精品式健康养生与养老示范区。以10国内外中高端收入人群为目标市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
红岛集聚区。依托红岛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建设医、教、研、产相结合,产、学、研为一体的红岛医学园区,集聚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制造,建设蓝湾药谷;建设红岛康复中心,形成辐射半岛地区乃至全国、东北亚地区的健康产业研发与制造示范园区。
西海岸集聚区。充分利用与日韩两国合作的优势,集聚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微生态药品、健康食品等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全国海洋生物医药成果产业化基地。围绕大珠山、灵山湾、琅琊台等自然、人文旅游资源,拓展休闲娱乐、理疗康体、文化体育等功能,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灵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
“四组团”: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主城区对周边农村区域的节点、辐射作用,建设健康产业即墨组团、胶州组团、平度组团、莱西组团,促进健康产业全域发展。
五、我市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的主要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养结合工作中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比如对健康老人开展健康教育、健康诊疗、慢病防治等服务;对患病老人开展医疗服务,让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都可享受到医疗健康服务。
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快发展疾病康复、老年护理等提供专科化服务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站)、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增加老年病人护理和康复床位。
二是鼓励公立医院(疗养院)转型。鼓励二级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要求有条件的二、三级医院、疗养院开设老年病房和医疗专护病房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护理院等医疗服务延伸点,发挥专业资源优势,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目前,全市已有18家医院实现转型发展。
三是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合作。为满足一些小型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老人照料中心的医疗护理需求,协调指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提供高效、便捷、可及的医疗护理服务,形成互补、互动、互助、互利的服务合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照护和医护水平。
四是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建立家庭病床、签约全科医生等形式,为社区及养老机构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和健康体检服务,为居家养老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医护服务。全市已有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2家镇街卫生院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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