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党委原委员徐本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塔城地区党委原委员徐本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本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消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入股企业谋利,违反规定购买、长期私自占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设立巨额“小金库”,挪用国家巨额专项资金;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查获徐本来持有大额现金,不能说明款项的来源合法,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涉嫌犯罪。
徐本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徐本来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