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岛区以开展谈话提醒为重要抓手,努力推进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一是传导压力。黄岛区印发了《关于实行区纪委常委同镇街、区直部门(单 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谈话工作办理细则》,推动各单位、镇街党委(组)把谈话提醒摆上重要议事议程。
二是压实责任。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区直各单位、镇街党委(组)按照要求制定了谈话提醒工作计划,明确了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时间安排,推动各单位、各镇街把谈话提醒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拓宽范围。坚持“四必谈”,即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必谈,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必谈,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苗头性问题集中时必谈,领导干部虽有违纪行为,但构不成处分时必谈。此外,黄岛区还盯紧重要部门、重点领域、易发腐败区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积极拓宽谈话提醒的范围,预防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是督促指导。针对个别部门存在对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情况,区纪委派出专人参与,监督指导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以点带面,增强了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效性和震慑作用。
五是确保实效。对各单位、各镇街党委(组)谈话提醒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回头看,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改进,对于拒不改正的,将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