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内监督和出资人监督,日前,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制定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把两个责任细化为具体任务,逐项分解到各个职能处室,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明确责任处室要严守“红线”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办公用房等具体规定;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责任处室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确保不走过场;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上,对国有产权转让、实物资产处置、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国有企业使用政府资金、融资担保、经营负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下一步,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将依据责任清单逐条抓好落实,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推进廉洁国企建设,为我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