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涉嫌受贿一案,已于上个月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年前的2月17日,中央纪委发布通报,王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除涉嫌受贿外,王敏案的一大特点是: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
“全家腐”背后的败坏家风
陷入“家庭生活逐利化”泥沼的并非只有王敏一家。
去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苏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苏荣落马后在忏悔录中写道:“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这种“全家腐”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容忽视——家风败坏。
去年10月,中央纪委在对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被“双开”的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家风败坏”这个词语。通报指出,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族式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从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该网站共发布34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其中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一半以上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双双折戟的敛财“父子兵”
在这种家族式腐败中,除了常见的“夫唱妇随”外,领导干部子女“不走正道”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利用权力关系谋取私利的“父子兵”搭档屡见不鲜。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之子,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之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之子等,利用父亲职权或被父亲作为收受贿赂或非法经营的中间人,轻易聚敛巨额财富。
清代的官场上曾经流传过一句谚语,叫做“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三爷”,指的是这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如果对亲属任意放纵,最终就难免落得个“废职亡家”的结局。
尤需引起重视的是,与苏荣等人自己也大搞权钱交易不同,一些领导干部台前道貌岸然,极力打造“清廉”形象,背后却将自己手中的职权和积累的“人脉”,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行为更加隐蔽,危害不可低估。刘铁男便是其中的典型。
刘铁男在儿子刘德成小时候便告诉他,“做人要学会走捷径,要做人上人”,其子“从小就觉得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有了一切”。刘铁男后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自己很少直接收受好处,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儿子收受他人财物的。
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刘铁男一手给儿子设计的敛财“捷径”,最终却使自己和儿子双双步入歧途,悔之晚矣。
家风连着党风民风
去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这种由于家风不正导致腐败的案例绝非高级领导干部的“专利”。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如果在这方面一不留神,都有可能成为反面典型。
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除了张洪亮本人以身试法外,其妻子、女儿、妻兄、妻弟、妻妹均牵涉其中。
历数近年来的落马官员,其腐败行为多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有关。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往往也是从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中打开缺口,从而拉其下水的。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其家风与党风、政风密不可分。因为在群众看来,领导干部的家庭与干部个人是作为一个整体的,领导干部家风好坏、其配偶子女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等,都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个人甚至整个干部队伍的作风。
更为重要的是,党员干部的家风,还会对社风民风以及普通群众的家风直接或间接地产生重要影响。类似“我爸是某某”的新闻和言论,之所以能够一次次在网络中掀起轩然大波,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此。
2014年到2015年,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与全国妇联宣传部等联合开展了“中国好家风万户城乡家庭大型调查”,结果显示:95.6%的被调查者赞同“好家风汇聚成好民风,对形成好的社会风气会有重要影响”;“不良社会风气侵蚀到家风”已成为家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之一。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便是“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风建设无疑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是其清廉为官的一道屏障,也是避免自己与家人被围猎的重要法宝。(记者 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