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屡屡违规 上演“三十六计”
——共青团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原书记杨俊峰违纪问题剖析
杨俊峰,32岁就成为正处级干部,一度风光无限,成为“80后”公务员谈论的热点人物。然而,他却心无戒律,行无底线,屡屡违纪,终食苦果。
“暗度陈仓”,私设小金库。2012年至2013年,杨俊峰通过虚列培训费、会议费以及将青联委员捐款不入账的方式,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以多付少结活动经费的手段,在合作公司账上形成账外账。
“巧立名目”,挥霍公共财产。2013年,杨俊峰组织团区委工作人员以培训、过集体生日的名义先后前往怀柔、密云等地公款旅游;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购物卡、礼品卡等送礼;借举办庆典活动之名,公款宴请、超标准接待,名目五花八门、金额大小不一。
“偷梁换柱”,以权谋私。杨俊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公车私用,接受礼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比如,在商场为自己购物,小票拿回单位,让办公室工作人员去商场结账后,开具内容为文化体育用品的发票,用公款报销。
“瞒天过海”,对抗组织调查。在发现苗头性问题后,区委组织部、纪委领导先后多次与其谈话,杨俊峰表面上信誓旦旦,实则不以为然、心存侥幸。在组织调查期间,还将保管在团区委办公室财务人员处的“小金库”账本私自要回,阻止他人提供证据材料,转移隐匿证据,花心思搞变通,妨碍组织审查。
2015年9月,杨俊峰被开除党籍,撤销共青团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书记的职务(由正处降为科员)。
对党员干部而言,每一次对纪律的漠视、对规矩的践踏,都可能成为打开贪腐之门的“钥匙”;自我约束的“风纪扣”每解开一颗,就意味着对各种诱惑的防备解除一分。(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