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到3月31日,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此次执法大会战主要包括燃煤单位废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业扬尘等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大气自动监测设备专项检查五项内容,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源和危险废物等执法检查,以保护岛城的环境质量。
检查中,针对燃煤单位废气污染防治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对燃煤单位排放的废气是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检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结果按日均值判定,将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的依据。对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确保正常运行。此外,环境监察人员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已建成的按规定进行限期改造或拆除;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建成不能达标排放的,监督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对全市范围内禁止燃用硫份高于0.6%、灰份高于15%的劣质煤炭情况进行检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包括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无法密闭的,监督其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以及台账建立情况检查。涂装企业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对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对管道、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减少物料泄漏,并对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对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经营者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市民如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也可拨打12369电话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