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平度市纪委紧紧围绕“督促各级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一工作主线,强化举措,积极作为,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青岛及市委落实办法方面,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凡是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投诉举报,均亲自批示、亲自督办,尤其是涉及反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均要求从严查处,不纵容、不袒护、不留情,不搞下不为例。
二是坚持教育引导。通过廉政短信、“大泽清风”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短信、政策规定、典型问题通报等,强化警示教育。编印《平度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范口袋书》、《平度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口袋书》,发放至全市各镇(街道、园区)村(居)以及各部门单位,进行经常性教育。
三是提高责任意识。通过转发青岛市纪委《关于紧盯春节节点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召开各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以及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参加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要求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严格落实。
四是深化制度建设。围绕督促各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关于重申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从制度建设层面加强工作落实。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严从快受理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去年以来,结合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成立专项督查组,累计开展暗访检查20余次,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处理。全年累计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处置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