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城阳区获悉,为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该区出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方案,划定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
禁燃区范围为:黑龙江北路—城阳区209省道—长城路—秋阳路向东延长线—青威路—春阳路—青新高速公路—瑞阳路—204国道—文阳路—青威路—礼阳路—长城南路—黑龙江北路围合区域,以及科兴路向西延长线—岙东北路—锦宏东路—河岭路—城阳区即墨市行政区域界线—河岭路向北延长线—胶济铁路城阳段—锦宏东路—双元路—文阳路—正阳西路—洪江河东岸—城阳区高新区行政区域界线围合区域。
方案称,2017年6月30日前,禁燃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将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予以拆除或者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以及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清洁能源或者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