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局、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高新区创业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并颁出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在高新区的首本 《不动产权证》,标志着高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机构、经办机构正式成立。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启用,将大大方便周边市民,不用再大老远跑到市区去办理相关业务了。”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刘奕表示,自12月4日起,高新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时,原证书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