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市志愿服务协会起草发布了《青岛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办法制定质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共三十条,对志愿服务的定义、志愿服务记录的信息内容和施行方法、志愿者的培训、评价、奖励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公众可通过登录青岛志愿服务网、青岛文明网或青报网查看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dzyfw@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
《办法》意见稿中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我市将依托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建立“时间银行”,同步存入志愿服务时间。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记录可以在其加入的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之间进行转移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