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最高法院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召开的有关会议上,青岛市中院等全国12家法院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
据了解,自2013年我市实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立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以来,保险纠纷案件调解率长年偏低得到有效改善。截至今年6月底,当事人共申请调解867件,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534件,调解成功率62%,调解后履行率100%。
“保险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前,由于保险公司内部严格的审批及追责制度,使得保险公司代理人不愿调或不敢调,坚持以法院做出的判决书作为结案依据。”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说,2013年6月以来,在建立机制并成功运行的基础上,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创新延伸机制职能,对当事人向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提出的投诉纠纷,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相应具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审理后,进行司法确认,“目前,全市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共有19起,标的额共计3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