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创客创新创业,城阳区日前出台了加快孵化器创新发展暂行办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构建“苗圃-孵化-加速”全链条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根据办法,在孵化器认定补助上,对获得青岛市科技局认定的创业苗圃,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助;对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
支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和网络宽带等服务的创客空间,根据实际服务面积在享受市级房租和宽带资费补助的基础上,由区财政补差额。单个创客空间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最高按每天0.5元/平方米的标准,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吸引国际知名创客实验室落户或设立授权实验室,建立国际资源共享平台与交流合作机制,单个落户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鼓励孵化器引进优质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当年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所在的孵化器进行房租补贴。补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且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网络宽带等费用的,根据孵化器内当年新注册的在孵企业数量,按每个在孵企业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孵化器内设有集中办公区,且在集中办公区注册的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的,按集中办公区300平方米给予房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