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我市积分落户工作从今天起可以办理网上初评了。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已完成,积分落户申请人可在9月8日至21日登录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初评,这标志着我市积分落户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市上半年出台了《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青岛首次突破学历、职称等条件,实施积分落户,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积分落户制度成为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不符合学历、职称等落户条件的专业人才将通过这一渠道在我市落户,这对解决我市现有存量人才的落户问题,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和长远的示范效应。
据介绍,我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统一集中办理,由市人社局牵头,分别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人社部门设立八个受理窗口,综合评价引进人员素质及社会贡献,通过积分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赋分,使部分达不到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通过这一渠道在我市落户。
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城区和新区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市发改委对年度落户总量实施指标管理。
积分落户具体办理流程分为网上初评、窗口申报、汇总复审及排名公示、复核公布四个阶段。积分落户申请人在9月8日至21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积分落户”板块,使用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号进行登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社局设立的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正式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受理窗口对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出具受理回执。市人社局汇总、审核有关材料及数据,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积分排名情况最终报市发展改革委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最快在11月中旬,将由市人社局公布拟落户人员名单并签发落户卡,申请人凭落户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区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