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18日讯 近日,市南区率先在全省推出扶持毕业生初次就业“双补贴”,将原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由单向补贴用人单位扩大至用人单位和新招用初次就业高校毕业生双向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除用人单位可获得每月800元补贴外,毕业生本人也能享受200元社保补贴。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市南区户籍(居民户)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派遣期内首次就业毕业生,2015年度被市南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其报到证、就业登记、保险缴纳为同一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后月实发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申报补贴时人员在岗,并按月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报酬的,可以享受补贴。标准为每月给予用人单位800元就业岗位补贴,给予毕业生本人200元社保补贴,补贴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该政策在助力企业招用毕业生的同时,可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所带来的生活压力,提高就业保障性。相关材料下载网址: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就业版块(),申领地址:延安三路105号市南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105室就业科,咨询电话:68896026、6889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