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黄岛区卫计局获悉,黄岛区滨海卫生院积极争取滨海办事处的支持自筹资金,在全市率先实施区级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的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使基层群众放心看病无负担。
滨海街道办事处所有以滨海卫生院为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并参加了黄岛区医疗保险的居民(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除外)均可享受“补充医保”政策。根据该项政策,住院费中个人承担的费用仅有100元起付线和不在区级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费用,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优抚不在“补充医保”范围,除此之外其余部分费用参照新农合医保报销完毕后,再享受补充医保政策报销,基本可实现医疗报销政策的全覆盖。对于民政部门备案的滨海街道办事处参合的低保户、贫困户、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在滨海卫生院住院治疗后,凭卫生院发放的优惠卡,住院费用将予以全额报销。
据了解,2015年度滨海卫生院预计将127.3万元列入全年的补充医保政策经费,结余部分将结转到下一年度的补充医保经费中。截至目前,在滨海卫生院享受“补充医保”的参合居民达1466人次,补充医保资金达62万元。一名病情较重的患者住院费用5583.95元,医保统筹报销4508.02元,“补充医保”又报销了945.63元,个人仅负担费用13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