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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铸就忠诚
——追记山东省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陈新宁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06-29 10:14:03 字号:TT

    2014年5月9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纪委的同事们来到医院,看望弥留之际的陈新宁。他还勉强听得出这些曾经和自己在反腐一线并肩战斗的同事们熟悉的声音,先是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随即从已无力睁开的眼睛里流出一滴泪水。

    年仅40岁的陈新宁,生命最后定格于此。这笑意,绽放的分明是他40年短暂人生的光辉与灿烂;这泪水,流出的不仅是对同事们的不舍,更是对无限热爱的纪检监察事业的忠诚!

    一串铁案铸就忠诚永恒

    陈新宁199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金乡县鱼山镇政府工作。2003年,29岁的他以优异成绩考入金乡县纪委。他低调沉稳聪颖果敢,一开始便被安排在纪律审查一线。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既要经受各种利益诱惑和人情攻势,又要面对各种恐吓威胁甚至生死考验。但陈新宁总是坚定地说:“选择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无怨无悔,勇于办案,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2007年的一天,陈新宁接到一条短信:“在一个县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想在金乡好过不?”当时,陈新宁正在着手调查金乡县土产公司原经理申某贪污、挪用公款案。申某社会关系极其复杂,其同伙不断对陈新宁和他的同事进行威胁恐吓。对此,他不畏强暴,刚正不阿,和调查组的同志坚决顶住压力,周密调查取证,最终,申某贪污36万元、挪用公款40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被查清。

    有恐吓的,更有说情的。2009年5月,在查办金乡县交通局窝案时,个别领导给陈新宁打来电话,说局长李某平时表现不错,为全县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你抬抬手就让他过去吧。陈新宁却说,我也知道他工作能力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功,但纪检监察工作讲究是非清楚,功过分明,功劳簿不能成为腐败者的温床。陈新宁和专案组一追到底,把案子办成了金乡县近年来最具影响力的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

    一线办案,陈新宁威严果敢,无私无畏;案件审理,他更是细致入微,严谨缜密,争取让每一个案件令人信服。2007年3月,县纪委决定对鱼山镇荆庄村原村干部荆某伙同他人骗取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案立案调查,时任审理室主任的陈新宁被指定为案件承办人。他开始仔仔细细阅卷,作出精到的阅卷笔录,查看案子是否事实清楚。掩卷沉思,陈新宁总感觉有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的嫌疑。他把自己的阅卷笔录和看法反映给分管领导后,接着找调查组人员座谈,对定性问题提出不同意见,指出其中存在的证据链不扎实等问题,要求作进一步调查补正。最后,调查人员克服困难,按照要求把证据补充完整。

    陈新宁从一名普通办案人员到案件审理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牵头或参与调查各类案件90余件,其中大案要案4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从事查办案件工作11年,陈新宁办过的案子申诉率为零。

    2005年,陈新宁被济宁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执纪办案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陈新宁所在的案件审理室被省纪委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该室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5年以来,他连续8年受到金乡县委、县政府的嘉奖。

    在这些荣誉的背后,是陈新宁多年的付出。在一次次办案过程中,同事们发现陈新宁经常头疼,时不时地用手“啪啪”地敲头,疼得厉害了就用湿毛巾敷在额头上,甚至干脆把头浸在凉水里。但只要上案子,他就和没事一样,照样没白没黑地工作,办案任务一项也没落下。2013年年初,他被确诊为脑胶质瘤,并于当年3月做了开颅手术。

    一种责任饱含侠骨柔情

    2007年12月,一封反映金乡县公路局在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举报信送到县纪委领导的案头。县纪委立即成立由陈新宁带队的暗访组,蹲守七天七夜后终于揭开了车轮上的腐败黑幕。

    经过缜密调查,大量证据直指时任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大队长的王某。在审查认定王某非法所得过程中,令陈新宁不解的是竟然多出了60多万元不能对号入座。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陈新宁和同事们带着收缴上来的18张银行卡,到所涉及的银行调出所有的收支明细,分别与王某的生意合作伙伴交流、取证,最终确认这67.3万元属于王某以前的合法经营收入。第二天,陈新宁和同事拿着财产托管协议去监狱探望告知王某这件事,并按照王某嘱托把这笔钱进行了妥善安排。

    王某跪在陈新宁面前痛哭流涕,说:“我已经是违法犯罪人员了,哪还敢指望这笔合法收入能回来?没想到碰见陈主任您这个大好人替我作主了。”王某袒露心扉,“我现在才知道纪委是真正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陈主任不仅救了我,还让我家避免了妻离子散。”

    陈新宁常说,纪检监察干部也是人,对待贪腐分子我们不仅要铁面无私,更要有侠骨柔肠。

    陈新宁在日记中写道:“教育挽救人也是我们的职责。让违纪违法人员重新树立信心,开始新的生活,我们的案子才算是真正办完了。”他常说,犯人也是人,在他们成为社会新人之后,纪检监察干部的心应该是温暖和柔软的。

    周某原是金乡县建设局的中层干部,2010年为帮助青岛某公司和金乡某公司中标提供便利,收取好处费3.5万元,被县纪委查处后移交司法机关。刑满出狱后,周某生活态度非常消极,整天闷在家里。陈新宁得知后便鼓励她:“你觉得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说明你有羞耻心,知耻方能后勇,你就做一个全新的自己给大家看看。”多次充满善心真情的交谈后,周某的心结慢慢打开,重新融入了社会,在青岛找到一份设计师工作后,很快成了公司的业务骨干。

    一条短信映出风清气正

    2011年6月,金乡县开展“千名干部包村联户”工作,陈新宁担任县纪委驻司马镇唐庄村“第一书记”,为村里办了大量好事、实事。

    “陈书记在村里待了两年,却没吃过我们村里的一口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程伟渊说。在陈新宁任职期满回城后的一天,实在过意不去的程伟渊和几个村干部、村民代表凑份子买了些烟酒,一路打听着找到了陈新宁家楼下,眼见家里亮着灯,这才给他打了个电话,心想人都到楼下了,总不能拒绝吧。但是无论是上楼敲门,还是电话催打,几人始终没能走进陈新宁家的门。大伙儿无奈地回到村里后,程伟渊却接到了陈新宁发过来的一条手机短信:“程书记,我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应该做到的就是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请乡亲们理解我!”

    后来,村里把陈新宁的这条短信当作了村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座右铭”,每逢开会都要拿出来念上两遍,以此激励全村党员干部务实、清廉、为民。

    2011年6月初,时任金乡街道三联村党支部书记的姬某,因在该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被立案调查,陈新宁被指定为案件主办人。姬某的女婿刘某和陈新宁相熟,找他请求给予关照,临走时偷偷把5000元钱塞到陈新宁的被子下面。陈新宁不为所动,如数退回,并查清姬某侵占、贪污、受贿54万元的犯罪事实,姬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就这样,陈新宁走到哪里,就把党的政治纪律宣传到哪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塑造到哪里,把公正廉明的正义正气带到哪里。

    忠诚奉献,铸就党魂。陈新宁走了,却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他是纪检监察战线的楷模,指引后来者披荆斩棘、奋勇前行。(杨恭圣 金乡县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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