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做主旨发言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延兵 摄
针对于儿童虐待,王振耀指出应该落实到社区,完善社工组织,专业社工的保护机制,倡导加强儿童医疗救助的力度,同时应该多部门联动,简化包括医疗救助的程序,加强政府与社会间的连接,帮助政府“打造一个新的儿童保护的专业化、现代化的体系”。
社会应积极倡导儿童权利观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保护处处长彭文儒在论坛中指出,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研究显示,对儿童施加的躯体暴力造成的伤害的救治成本高达7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总值的8%,这样巨额的费用远远高于预防暴力行为所需的成本。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保护处处长彭文儒发言。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延兵 摄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可持续性的儿童保护体系,把更多的关注以及资源放在预防和早期干预上,而保护服务,保护干预以及家庭外的养育可以把更多的资源放在重点预防和早期干预上。”彭文儒说,我们在预防暴力侵犯儿童的工作中每投入一美元,将会在后期针对暴力儿童行为一系列后果进行干预的工作中,节约11美元。
对于暴力伤害后的经济损失总是难以避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陆士桢说,“法律还没有完全给保护儿童权益这一制度最好的保障,整个社会儿童保护观念的普及和教育不够,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欠缺,不能以法律为依据干预家庭暴力、儿童暴力。”
“现在一些孩子被拐走后,历史上有很多部委联合好几年打击,打了很多次,但是牵头单位都是工商管理部门,并且始终把它当作经济秩序来处置的,这些年有一些好转,孩子被解救出来后,他是上学还是接受职业教育,然后就业,但是没有一支队伍来应对他们的心理康复问题,所以往往孩子被解决出来后没多久又跑到另外一个地方犯罪了。”
一直致力于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研究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雪梅说:“针对儿童暴力、家庭教育等问题,如果促进家庭教育立法,父母去接受教育的义务,从法律上给予父母接受家庭教育的保障,解决父母正确认识家庭教育和家庭暴力这样一个边界关系概念的界定,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方向。”
“我们希望把儿童受虐待的问题促使法律都能够规定特别具体,且依靠法律,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我觉得这不大现实。儿童虐待保护工作是一个非常细致和非常复杂的过程,它需要很复杂的社会理念、社会队伍。”陆士桢说应该促进全社会积极倡导儿童权利观,还有正确的家庭观、家庭教育观。
在儿童保护方面,我们更为任重道远,是我们整个公众的观念,怎样真正从儿童的视角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如何去获取不同地方的信息,开展相应的救助?如何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这将是我们今后长期做的工作。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紧急救助中心王昱一直在做儿童大病救助,她说:“信息化不够共享使救助带来很多成本上的负担。”她希望未来更多资源可以开放,互相练手,跟国家对接,真正做一个救急救难的儿童救助机构。
上一篇:青岛新闻网服务器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