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中院获悉,5月4日起,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拍卖公告在互联网发布时,开始附带标的物的图片及影像资料,使竞买人可以更直观地了解竞买标的情况。
据了解,青岛中院实施司法拍卖改革以来,构建的人民法院主导、拍卖机构为实施主体、青岛产权交易所提供交易平台的互联网司法拍卖模式已日趋成熟,竞买人在互联网上参加竞买已不再是新鲜事物。但先前在互联网发布的司法拍卖公告,样式呆板、内容单一,不能很好地体现标的物特征,给竞买人带来诸多不便。为此,青岛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与青岛产权交易所探索改进标的物公告样式,通过采取新研发软件和升级运行系统等系列措施,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目前已实现在发布司法拍卖公告的同时,同步上传标的物的照片和影像资料,使竞买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比较清楚直观地了解竞买标的情况,进一步体现了司法拍卖的公开、规范、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