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四次地方立法协调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2015年立法计划完成项目责任单位关于立法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并就下一步需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今年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5部法规 《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各自对应的责任单位分别是:市地铁办、市交通运输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会议对这些部门的前期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今年立法工作提出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法应该少而精,力戒大而全;体现地方特色,符合青岛实际;要坚持不抵触原则,既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也要协调好我市新旧立法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