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近日下发 《关于表彰第三批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城阳区、胶州市获评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据了解,为能够更好地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城阳区建立了 “小手拉大手”普法模式,先后60余次组织在校生开展法律传递宣传活动。此外,该区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纠纷,调解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自2013年以来先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00余起,成功率99%以上。
胶州市在全省率先构建“1+4”司法行政新机制,以打造 “惠民司法”品牌为主线,依托“1+4”司法行政新机制,构建市级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中心,通过资源整合重组,分别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展厅、法制图书室、法制大讲堂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