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减轻学校负担,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发检查评估项目,凡不在目录清单内的,不得开展检查评估。
市教育局表示,今后各类检查评估要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发检查评估项目,凡不在目录清单内的,不得开展检查评估。确需新增检查评估项目的,须经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后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列入检查评估项目的,凡能纳入综合检查评估的,要纳入综合检查评估;对于处室常规工作,以深入基层调研、日常检查指导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组织集中的检查评估,不列为检查评估项目。
凡针对区市所属单位的检查评估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区市检查为主,市教育局抽查认定,不再组织全面检查;与省教育厅委托我市开展的检查评估项目内容相同的,并入省检查项目同步进行,不再单独立项。
落实“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建立由检查评估工作归口管理处室牵头,相关处室参加,组成检查评估团开展检查评估的工作机制。实行“多个项目,一次检查”的办法,实现一次检查评估完成多项任务、形成多个方面的成果。检查评估时间相对集中进行,原则上2015年检查评估项目集中在 9月-11月进行,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统一部署。
记者从市教育局列出的检查项目清单中看到,中小学检查评估一共有10项列入计划,其中现代化学校、体育工作、标准化食堂等每年一次,示范幼儿园评选和语言文字规范评估两个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