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2015年度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将于4月1日正式启动,10月底前全部结束。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为今年4月1日至5月15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予以恢复补发。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包括2015年3月底前在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企事业离退休 (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本年度4月份以后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不在此次资格认证范围内。